信息中心
关于对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作者:发布日期:2026-03-02点击数:

关于对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

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第三十条和《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025修订)( 浙理工研〔202517)第二十七条规定“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休学和保留学籍)未完成学业的”应予以退学处理,拟对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以下研究生(名单附后)作退学处理。公告期自202632日至2026313日。

 

拟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

学号

姓名

专业

P202131801056

许亚慧

工商管理

P202131801061

姚烨阳

工商管理


研究生本人对拟退学处理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辩。公示期满未提出申辩的,视为拟退学处理意见已送达。

 

联系人:郑钡(电话:0571-86843392

电子邮箱:zhengbe1@163.com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32

 

上一条:浙江理工大学MBA学生联合会(筹)招募通知
下一条:2026年1月17日MBA论文活动安排表